碎片化
原本只想記錄在 log 的,但想想還是決定獨立寫在這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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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長久以來想做的事情很多,以至於時間與心思都被分散掉了。同時也感覺這些想做的事情其實都蠻碎片化的--或者說反而是我的思維本身就蠻碎片化的,以至於任何新加進來的知識都很難與原本就十分斷裂的知識網路產生新的聯繫。如果說一個觀念是一個點的話,那麼觀念之間的關聯就是點與點之間的連線,那麼所謂健全的知識體系就是基於眾多相關連的點與連線所構築的,甚至可以產生跨領域之間的聯繫,達到融會貫通或者舉一反三的效果。那麼也許我優先要處理的還不只是重新安排做事情的時間(感覺有點像是房間亂了來一次大整理的感覺),可能還要留一些時間來處理思維碎片化的問題。
關於處理思維碎片化的問題,正確解法應該還是多多練習輸出結構化的想法吧。
其實我從小到高中畢業為止都很討厭作文課,不管是學校的國語國文課還是媽送我去的補習班。在作文課的時候最常遇到「記敘文、抒情文、論說文、說明文」文體或者「起承轉合」的四段格式,不然就是規定文章字數要寫到稿紙的背面四分之一之類的,再不然就是要求要撰寫閱讀一篇文章或者一本書之後的「讀後感想」。題外話,多虧這種閱讀心得報告類型的作業,我一直都很討厭看書。因為我從中被植入一種概念,就是你要讀一本書,就最好整本讀完,而且還需要順帶把讀完後的感想記錄下來或者記在腦子裡,感想的內容還必須要強硬地連結自己因年幼而匱乏的人生經歷與見解的那種。如果沒有做好隨時分享讀後感的準備的話,那就最好連書都不要看,省得被別人小看。少做少錯。
事後來看我的作文學習歷程,我覺得這些教學內容真的很爛。我的寫作腦被蹂躪到什麼程度,可以看我是怎麼在學測的時候把文章擠出來的。當年的題目是〈走過〉,我在 100 分鐘以內的時間裡把我舊家附近的公園跟時過境遷人事已非的懷古情感拿來東拼西湊、擺弄修飾。最後擠出的八股味十足的抒情文,也都不是自己真實的感受。
作為對比,我大學的批兔個版跟這個部落格就很不同。在批兔寫的文字基本上都是把自己內心的感受說出來,也因為這種內容是絕對的主觀,所以也無關乎內容正確與否。有一些太晦暗太抑鬱的想法,我雖然也會寫出來,不過就藏在只有自己(跟密友)看得到的地方。或許也是因為這樣,所以相較於把一件事情、一個概念的來龍去脈說清楚,我更擅長於表達自己的感受,甚至會邊寫作邊整理想法。
不過就像前面說的,內心感受是主觀的所以無所謂對錯,但是一件事情、一個概念要說清楚與正確,則是有比較明確的標準答案的。當然這個明確程度,也會基於是哪種事情、哪方面的概念而有所區別。數學是極其明確的;物理化學是相當明確的;哲學在定義上很嚴謹但泛用時可能會相對模糊;道德與法律光看法條是明確的,但條文中總是會有一些可以額外解讀的空間,當然道德背後的教條就更模糊了;歷史課本中的文字是明確的,但真實的歷史究竟有多少偏差,這是有模糊空間的。
程式設計是個有趣的領域。程式本身是非常講究邏輯,所以是非常嚴謹的,但是程式既然是一門語言,那麼要用這個語言說什麼故事(寫什麼程式),則又多少具備了一些創造性,也就增添了一些主觀的想法在裡頭。
音樂編曲也是如此。音樂是基於一份名為樂譜的說明文件所產生的,產生的方式則是請演奏者按照說明一個音符一個音符演奏樂器。樂器的發聲原理以及聲音如何傳遞到人的耳朵是相當嚴謹的,但同樣地,作曲家要說什麼樣的故事(譜怎樣的曲),也是需要作曲家的一點自己的想法。
繪畫當然也是如此。繪畫除了很顯然地具備創造性之外,繪畫所基於的媒材、繪畫所講求的技法、繪畫這門學問積年累月下來統整出的一系列關於光影、透視、色彩的知識,也有他嚴謹的成分在。
我自己雖然大學唸程式設計,小時候也常接觸打擊樂器,繪畫即使沒有認真去鑽研或者練習,還是會有些熱情的;只不過因為羞於表達,所以直到現在其實我這些「創作」都還停留在臨摹的階段,那更別提有自己的一套創作理念了。我覺得自己可能也是被一些倖存者偏差給誤導了--我是指我很崇拜天才/全能型創作者像是 ZUN 的東方系列作品與 Toby Fox 的 Undertale 這件事。他們都是屬於無師自通、具備通才、腦袋有許多創意急著想要實現的天才。我顯然不是,但我可能直到現在都對自己抱有這種憧憬,或者我可能嘴巴說自己不是天才了,但腦袋運作的方式仍然自以為能夠無師自通去掌握創作的技能。
羞於表達一直以來都是我的罩門,如今我確實想要改變這個情況,即使還沒有十分迫切的理由。雖然我的部落格表達了很多,但部落格畢竟是我的舒適圈,我也沒有設定部落格的受眾,就是輸出自己的想法而已。我想要在不同的媒介上都能夠嘗試多多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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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表達最困難的地方在於用自己的方式去說別人的故事。故事承載著脈絡,試著將敘事碎片去蕪存菁,編織成一篇篇有意義有洞見的寓言。我的另一個罩門--算是羞於表達的其中一個理由,但足以獨立成一個理由--是太過追求真實。我過度害怕自己版本所訴說的故事中帶有不真實的成分,這個害怕不只是怕被質疑而已,還有自己害怕沒有掌握到真相的一種焦慮感。我即使已經很習慣於訴說自己的故事了,即使自己的故事相對他人的故事已經足夠真實了,即使我還不至於到透過自欺欺人來包裝自己的形象,我依舊會害怕自己寫出的文字不是我內心真實所想。我如何才能知道我所寫能夠真正地代表此時此刻的我的想法?
這種害怕的感覺在自己的書寫與自己與他人的言談之間的兩者比較尤其明顯。我的書寫是會一再地去回顧自己整個段落乃至於整篇文章的想法,然後根據自己腦袋裡補完的想法去增補修改;但是我的言談的節奏往往會配合他人言談的速度,我總不能用我寫作的速度與人交談吧?尤其是面對那些樂於輸出想法的對象,我一旦停下來喘口氣,或著思考個幾秒鐘,對方馬上就會接著往下聊,我的言談節奏就會被打斷,那也就相當於文章的架構被截斷。
追求真實固然是崇高的美德,尤其在假訊息氾濫的現代網路環境彌足珍貴,我也對邏輯思考這部分很有自信;但若是阻礙了自己的世界觀的開拓,凡是都要依附於絕對的真實,那麼我的思維永遠沒有呼吸的空間,只能緊貼著真實匍匐而行。不真實又如何?只要這些不真實不是服務於政治目的或者話語權的爭奪抑或真相的釐清。我只是想要試著說一些有意思的讓人興味盎然的寓言而已。我只是想要表演,也許一段舞蹈,也許一幅畫,也許一段聲響,也許一首詩。我只是想要說說我在別人的故事當中看見了什麼,然後我對此有什麼感覺。
最近讀完小說之後寫簡短感想的時候,我只把我讀小說過程中印象最深刻的部分說出來,而不是把故事過程完整地講一遍,這種方式確實讓我對一篇小說的理解更加深刻。《臺灣漫遊錄》也許在其他人的眼裡並不適合翻拍成日劇,《極限返航》的小說版本也許在其他人眼裡並不像是在玩逃出房間(啊我沒有在 /log 講這部分,那天心情不太好),但這些想法確實在我心底落了一個錨點,這些錨點是我與這些文學作品的羈絆,甚至可以說是我獨有的想法。
《小王子》一百個人讀會有一百個感想,一百個喜歡狐狸角色的讀者也會有一百個理由,但我的理由是那隻狐狸看見金黃麥浪而想起小王子的這段抒發,與我〈剎那即永恆〉*那時大腦一面想置我與死地,一面用顏色觸發我思念的對象(我裡面沒寫這部分)不謀而合。我被《小王子》看見的方式,只有我自己能夠了解,也只有我能夠「正確」感受看見金黃麥浪是如何想起小王子的金黃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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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可以對自己的表達更有自信一點,不過程式、編曲、繪畫可能還是要回歸到更多的臨摹與練習就是了。
先寫到這邊就好。